关于举办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0-10-12 10:45:00 访问量:
根据党校培训工作计划,定于2020年10月18日至11月8日举办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发展对象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提升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员发展对象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性锻炼,确立党员意识,切实提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对象
拟在今年下半年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方式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本次发展对象培训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形式。
四、培训安排
培训课时总数为24学时,其中开学典礼1学时,理论教学10学时,观看党性教育片2学时,分组讨论2学时,社会实践4学时,自学2学时,撰写学习心得2学时,结业考试1学时。
1.理论教学(10学时)
理论教学设五个专题,分别是抗疫大考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树立党章意识 做新时代合格党员、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 切实遵守党的规章和纪律、立德树人 强化价值引领—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2.观看党性教育片(2学时)
观看红色教育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事迹纪录片等,由学院自行安排时间,通过半岛网页版党校培训管理系统(https://dangxiao.hnust.edu.cn/)进行观看。
3.分组讨论(2学时)
组织学员围绕“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争做合格党员”、“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等主题分组讨论,帮助学员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不断提高认识,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要求每位学员在小组讨论发言时,准备发言提纲,并留存备案。
4.社会实践(4学时)
组织学员通过分班(组)集中开展社会调研、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服务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学员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5.自学及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学时)
要求学员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广泛开展个人自学,做好读书笔记,并结合教学内容,在培训结束前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不允许抄袭,学员通过谈认识、讲收获、找差距,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努力方向,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推荐学习平台:
(1)学习强国(https://www.xuexi.cn/);
(2)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
(3)中共中央组织部“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cdyweixin)。
6.结业考试
定于11月1日通过党校培训管理系统进行在线考试,(详见考试安排表)。
五、培训课程安排表(见附件)
六、培训要求
1.培训前,各分党校根据《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制定本单位培训工作安排(包含时间、内容、地点、负责人等),并在10月18日前将由副书记签字并盖党委章的培训安排交党校。
2.各分党校指定一名负责管理培训的老师,做好学员联络及培训管理工作,党校以及各分党校负责监督参训学员的学习情况,并将表现情况进行记录,确保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3.学员服从党校及分党校的领导和教学安排,努力完成学习任务,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在课堂上认真听课做笔记,每次课提前十分钟线上进行签到打卡。
4.学员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向所在分党校请假并报备党校,未经批准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学员在学习期间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或旷课一次者,取消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5.学员结业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项不及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平时考核成绩由上课考勤、听课笔记、小组讨论和心得体会构成,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
附件2:培训班次安排表
中共半岛网页版委员会党校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