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中国)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时间:2024-01-19 10:00:00 访问量:
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半岛网页版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半岛网页版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1〕18号)文件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党委书记、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教务办、学工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规划,择优办理,做好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选拔、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流程
转专业工作于第 2 或第 3 学期第一至三周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申请转出学生于第一周星期一前将转专业申请表和学籍成绩表、同年级同专业成绩排名情况提交至半岛(中国)教务办,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申请者按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进行综合考核推荐。
2. 申请转入学生于第一周星期二前将经转出学院审核后的转专业申请表、本人学籍成绩表、同年级同专业成绩排名情况提交至半岛(中国)教务办,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前学期转专业学生人数限额表,结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学科专业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考核项目由高考成绩、在校专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
3、本办法由半岛(中国)教务办、学工办负责解释。
半岛(中国)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