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长辅导咨询员有责任在咨询工作的开始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3.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4.除了成长辅导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未经本人同意都无权查阅和借用成长辅导档案室档案材料。
5.在成长辅导工作中,成长辅导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亲属或有关部门,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6.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分析、科研、写作或通过媒体报道等工作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除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外,不得泄露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和所在班级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