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就业择业期和择业形势
(一)什么是就业择业期
就业择业期是指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办理就业手续的有效期限。超过择业期,学校不再为其保留档案,不再办理派遣或改派手续。
国家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期为2年,从毕业离校开始起算。在两年择业期内,凡落实就业单位且签订了就业协议,按就业协议内容办理派遣手续,签发就业报到证,凭报到证办理档案及户口等手续。两年择业期满时未办理派遣手续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将档案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的地市级人事部门。
(二)就业形式简述
就业形式包括:签订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灵活就业、升学、出国出境、应征义务兵、地方基层项目、国家基层项目、自主创业等。
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凭盖有用人单位和上级人事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大学生凭有效录取(用)证明、函件办理就业手续或提取档案(其中专升本及考取研究生的考生被录取后,自愿放弃升学时,须持有录取学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或退学证明,才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就业协议书》
1.了解《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在“双向选择”就业制度下,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工作中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毕业生必须使用由国家教育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按编号发放,每人只有一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印、复制、伪造、挪用和转借。因此,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协议书,以免给自己求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填写《就业协议书》:
在填写《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了解相关内容,并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万万不可盲目填报。同时,在不同的就业岗位就业会有不同的填报要求,一定要在了解了相关的政策内容后慎重填写。此外,毕业生签约时应特别注意:签约是一种法律行为。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毕业生在签约前应尽量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以便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应另行签署纸质约定协议。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其中必备条款有:
1.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合同中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8.另外双方还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
四、户口转递与党团组织关系
(一)户口转递
一般的就业单位没有具体的要求,但如果要进入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或者是用人单位有具体要求的,要看清楚所签署的就业协议上有无关于解决户口问题的协议。此外要注意两点:
1.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及《毕业证》到转入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2.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请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及《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录用证明到生源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党团组织关系
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到本教学单位的团委领取,并在智慧团建上进行转接。党组织关系到本教学单位的党组织开具转接证明,凭证明到学院党委组织部提取档案,并办理党关系转移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