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中国)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细则(修订)
时间:2018-03-09 12:00:00 访问量:
为贯彻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加强和促进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半岛(中国)依据《半岛网页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特制定本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细则。
一、硕士生招生资格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具备《半岛网页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规定的半岛网页版硕导考核任职基本条件。
3、科研经费充足、学术水平高、行业领域实践经验丰富、研究生培养质量高的硕导优先招收硕士研究生。
4、年满57周岁的教师(截止至当年7月1日)原则上不再招收硕士研究生。若学科建设特殊需要,经本人申请、学位点推荐、学院同意、学校批准,方可继续招收硕士研究生。
5、不能按学校管理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现重大培养事故者或因疾病等其他原因不宜指导研究生者,停止招生资格至少一年。 二、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查程序
6、所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在查重中有重复率大于或等于30%的,停止招生资格1年/篇;所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在各级抽检中,同一次抽检有1名专家结论为“不合格”(D等级)者,停止招生资格1年。
7、所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在各级抽检中,同一次抽检有2名专家结论为“不合格”(D等级)者,或连续两年抽检均出现“不合格”(D等级)者,取消硕导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
二、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查程序
二、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查程序
1、个人申报。具有硕导资格教师向学院提出硕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本办法和学院硕士生招生资格细则进行审核,对初审合格者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本年度具有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会同学院硕士生招生资格细则一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3、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细则,对本年度具有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进行复核、存档。
半岛(中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
附件:
半岛网页版硕导考核任职基本条件
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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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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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导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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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且符合以下条目之一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 考核期内有主持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或相当级别)科研项目,且可支配研究经费能满足本学科培养研究生的要求。
2. 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科技、教学成果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的作品入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展演。
3.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源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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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硕导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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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且符合以下条目之一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 考核期内有在研的课题,且可支配研究经费能满足本学科培养研究生的要求。
2. 近五年获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技奖、教学成果奖;或近三年有主持的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产生了社会和学校认可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近三年有主持的科研项目通过校级以上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或结题验收;或近三年以有第一作者身份参加本一级学科行业协会及以上层次主办的专业竞赛并获奖;或近三年以有第一作者身份作品入选本一级学科行业协会及以上层次主办的展演;或近三年有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竞赛、展演活动并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近三年担任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并获得前三名。
3. 近三年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过专著(或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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